永興警方赴粵追逃再添戰(zhàn)果 兩名在逃人員落網(wǎng)
2021-05-26 09:45:17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劉建軍 | 作者:劉烈攀 | 點擊量:12049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劉烈攀)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雷霆2021”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永興警方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切入點,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以高壓態(tài)勢展開雷霆追逃。近日,永興縣公安局馬田派出所組織警力赴廣東大力開展追逃工作,繼5月9日在惠州、廣州抓獲兩名在逃人員后,再次抓獲兩名在逃人員。
追逃行動中,馬田派出所民警通過線索核查得知,轄區(qū)內(nèi)一名涉嫌非法經(jīng)營的在逃人員陳某和另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的在逃人員曾某可能分別藏匿于廣東深圳、東莞。得知線索后,正在廣東開展追逃工作的所長李正寶帶領副所長李丹等人立即前往深圳進行核查。追逃民警們頂著烈日,在深圳走街串巷核實線索。經(jīng)過努力,最終確定陳某是藏匿于惠州某工廠內(nèi)打工,隨后民警馬不停蹄趕往惠州,在當?shù)鼐降拇罅f(xié)助下,于5月12日中午時分將正在工廠宿舍休息的陳某抓獲歸案。當天,追逃民警迅速押解陳某乘坐高鐵返回郴州,與所里民警做好交接后,追逃民警又立即乘坐高鐵趕往廣東東莞,5月14日順利抓獲了另一名在逃人員曾某。
經(jīng)訊問,陳某如實交代了自己從2019年以來提供銀行賬戶給其老板林某鎮(zhèn)用于非法買賣外匯轉賬,并在林某鎮(zhèn)到案后將涉案資金100余萬元私自藏匿和轉移的犯罪事實;曾某如實交代了自己從2020年11月開始,伙同其上線帶領下線陳某雄、劉某強等人來到郴州永興辦理銀行卡,并以每100至300元不等價格收購銀行卡用于刷單和跑分,從中獲利3萬余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陳某、曾某兩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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